枕草徒然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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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受伤的人——关于《千生万劫》追文心理的阐述以及大量场外话题、角色乱入

不好意思呀,LOFTER没有给我@ 的提醒,所以都不知道你写了这篇评论。

真的很长,写起来一定是花了不少心血,没有回应一定还是觉得很沮丧的,我真的很抱歉。 


谢谢你为这篇文章耗费时间和精力。

其实我能看到,也是忽然好奇点进你的主页,如果没有这份好奇,可能一辈子都看不到了。这也算一种缘分吧。 


好比你提及的几处我都看过,《千里起解》看过、《最后的朋友》看过、《十大酷刑》看过,嗯……《大时代》在看精讲。 

所以我看到标题的第一反应也是玲姐,容易受伤的女人。


写出来的文章能被喜欢我真的很开心,也很感激。说来说去其实我是个很虚荣的人,也常常会困扰于没什么人看我的文。能收到这样的肯定,非常感谢。

惊寒:

追文时有太多回忆翻涌而起,真要细细详说怕是评论区放不下,想着等到文完结后好好整理,一并说个干净。


现请查收 @枕草徒然哉 


先贴一下原文地址

《千生万劫》原名《prisoner of love》 


这里需要预警一下,以下内容有我看文的心路历程,有看文时或写这篇评时莫名其妙冒出来的想法和话题,有我曾预想过的情节,非常乱,我试图把这些七零八落的文字融为一体,可它们看起来实在风格迥异,乱入的违和感确非我浅薄的笔力能消除。认清现实后,我也放弃挣扎,囫囵将它们揉面似的裹成一团,勉强拼凑出看似和谐通顺的一篇来,阅读时还望海涵。


我承认我是一个热衷于狗血的重口味人士。因而当我看到以《prisoner of love》作为文名,预警里又有一连串敏感词时,我如获至宝地点了进去。


刚进去时虽注意到开头的脑洞来源注明,但为了预留悬念,保证自己的追文体验,并没有去了解。





(下面是废话时间,可以跳过)

这里展开说明一下,我其实不太喜欢提前知道故事走向和结局是he还是be。当然,我能理解,害怕受伤被虐的读者希望有根保险带兜底,敏感的读者害怕踩雷,都希望有块警示牌提醒自己避开,免受伤害。


不过就我自己而言,我更喜欢一无所知去看文,虽然难免会被误伤,但就像淘宝一样,在茫茫文海里领略无数种可能,遇到和自己心意的一篇,开启一段与作者与人物的缘分,那种惊喜完全无法用言语描绘。


而如果是熟悉的作者,带着不确定看文,更是一种信任,认同她的审美,相信她的文笔,接受她的尝试,将自己全权交托给作者,任由她带领你开始一段未知的旅程,这带来的刺激和满足感,我觉得是已知结局无论如何也不可比拟的。


可如果一切都提前说明,我会凭个人喜好做出种种预设,假如故事偏离我的想象,我会很难受,有种故事没达到我要求的挫败感,进而对作者产生失望,尽管另一种情况下我可能会喜欢它。


在这个大家都避免踩雷、活得小心翼翼的时代,环境倒逼着作者主动“剧透”——作者带着交流的憧憬点开评论,等来的却是询问是否he,仿佛故事的价值仅在于一个he,故事本身无人在意。


我始终认为作者将满腔热情化作文字再分享至平台仅仅是她乐意,作者没有义务提供服务,读者也没有权利去要求。


我想大概是如今作者和读者的双向互动愈发密切,导致在这种互动影响下,衍生出诸多越界行为。那些主动提供文包、做好补档的作者是方便了读者,但这从来不是作者的义务,读者并没有权利做个伸手党或是对作者的创作行为横加干涉。





好了,闲话扯了太多,跑回来继续说我的看文心路历程。


初登场的权律占据了第一章大部分戏份,我开始还以为他身上埋了很多关于主角的伏笔,暗暗记下他各种细节,笑。


直到“李栋旭”的名字在谈话中出现,我意识到正戏来了,更让我意外的是同样在对话中出场的另一主角“孔刘”,还未正式登场已被确认死亡。


故事的第一章剧情在此戛然而止,如此极具镜头感的设计,一开始就将结局摆在台面上,引着读者跟随权律一同探寻真相。这让我产生了莫大兴趣,我直觉这会是一个曲折复杂的故事。


之所以有这样的预感,只因为本文让我想起了多年前看过的一部名为《千里起解》的小说,小说开头就是警方通缉的逃犯沈千越落网,两个刑警负责将他千里押解回本市受审。在回去的火车上沈千越将他的生平娓娓道来,他如何遇人不淑,如何沦落风尘,如何遇到救赎他的人,如何与爱人相知相守,又如何,亲手杀死了爱人。最后,沈千越在审讯时承认了所有指控,没有请律师,也不上诉,在监狱里见了押送他回来的刑警后,他自杀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无声无息地走了。


我很喜欢这本小说,时隔多年,看到类似于它的一个开头,我仍不可控制地怀念起它,也因这莫名的悸动对本文有了不一样的期待。


然而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能做的只有等待——故事的第二章迟迟未出,这更加勾起我的兴趣,我猜想是否因为背后的陈年往事过于繁复庞大,以至于作者需要不断梳理修改大纲。


在等待的期间,我终于没忍住诱惑,去看了原梗设定,了解了这大致会是一个怎样的故事,而开场就告知我们的结局则注定了这必将是一段惨烈无比的往事。


故事的第二章在近一个月后姗姗来迟,并非是我想象的由拘置所里的“李栋旭”开口引入主线,而是直接将时间线拉回到两人相识前,由“孔刘”的卧底生活开场。


剧情发展得很快,他们相识了,还都对彼此抱有不错的好感,一个觉得对方新鲜有趣,想要逗弄调戏;一个则被活色生香的大美人晃晕了心神,开始将他的喜怒安危记挂心间。于是,一场为了玩笑的跳楼发生,借此事件,两个人的距离再次被拉近。他们会分享彼此喜欢的歌手,会一起在石膏上画着幼稚的简笔画,在那个无人打扰的下午,他们就像一对闹了别扭的小情侣,一个耍着小性儿,一个努力捧场哄着,贪婪地汲取着偷来的点滴时光,努力模仿着做一个普通人。


可惜,他们的初见却是由一条狗链开始,那条凝练了李江俊独占欲的罪孽之链,由“孔刘”的手接过,牢牢拴在“李栋旭”的脖颈上,再被李江俊捏在手里。从初识起,他们三个人就紧紧纠缠在一起——他因他对他的独占欲认识了他,他在他窒息的掌控欲下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他被卧底来调查的他带走了“视若珍宝”的他,他们对彼此的命运相互影响,推搡着将彼此送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这里插播一下,“李栋旭”让“孔刘”帮忙找的CD看描述很像是Akina的《DESIRE -情热- 》,


昏黄的屋子内,少女身穿改良版和服,茕茕孑立,如果替换成李栋成熟妖冶的脸,我好像能想象《吉原哀歌》  里李栋的诱人模样了,的确是“比女人还要艳丽的男人”啊。


说起Akina,我又忍不住要多说几句了。以她为代表的脆弱感美人一向是我的心头好,她天生骨骼纤细,每块骨头都比常人略薄一分,像是美丽易碎的琉璃,我见犹怜。最绝的是她了解自己外形的优势但没有滥用,舞台上的她在展现自身柔弱时,情绪并没有太大起伏,她眼含泪光,神情却平静自若,仿佛饱受折磨的美人正不疾不徐诉说着苦痛,那份克制才更让人心痛怜爱。


所以啊,其实脆弱感美人最打动人的,并非单纯美人的柔弱,而是柔弱中掺杂着的那一丝坚毅,或者说面对残酷的现实并不甘愿认命的抗争。


“李栋旭”正是如此,他被囚禁于华美的金丝鸟笼中,失去了双腿,在暴风雨里奄奄一息,但偏偏不肯咽下最后一口气,还强忍痛楚张开双翅,想要庇护无辜的“孔刘”免受伤害。他像是个虔诚侍奉上帝的信徒,可从来没有被命运眷顾,他不甘心向恶魔屈服,总是抓住一丝机会抬起头颅引吭高歌,哪怕拼得自己遍体鳞伤。然而他的反抗如蚍蜉撼树,比起环饲在旁的庞然巨物,他的挣扎如此微弱无力,每次都只让他伤痕累累,命运的齿轮依旧不为所动转动着。


他不是锁在保险柜中的琉璃花瓶,碰一下就会裂出满身伤痕。他反而更像是用山火泥烧制出的陶壶,骨骼坚韧,就算在砂地上咕噜噜滚过去,又滴溜溜滚过来,被三番五次扔进火堆淬炼,即使掉了一只耳朵,也能装好满满一壶水。


这是原文中“孔刘”对“李栋旭”的评价,的确,他是柔弱美人的外表,黑的眼,乌的发,朱的唇,白的肤,一副孱弱病态模样,但了解他的都知道,没有人能比他更为坚韧。十八年的囚禁生活也没能磨灭他对自由的向往,重重枷锁下,他唯一能做的反抗只有那句“我偏不要如他的意”,不屈服李江俊加之于他的金丝雀身份。


在浑浑噩噩看不到希望的日子里,突然某天,有一人携阳光而来,披荆斩棘,为他破除栅栏,向他伸出宽厚温暖的手,他未曾退缩,长达十八年的摧残没有剥夺走他爱人的能力,他坚守住了自己的心,于泥淖之中,圣洁得不染一丝尘埃。


这样的“李栋旭”再加上被我吐槽丁蟹附身的李江俊,很难不让我想起玲姐,那个爱一人便为之奉献一生的女子,在恍若六月飞雪的漫天泡沫里,气息奄奄趴在地上,艰难地摸索着去捡当年进新为她戴上的戒指,濒死之际,她厌恶地将丁蟹的绿宝石戒指摘下,丢得远远的,慢慢套上了那枚廉价的20元戒指。

而从“李栋旭”毫无经验不难看出,他多年以来都不曾屈服,这让他从未体会过正常doi,联想他欣喜若狂地逃离那座精美华丽的公寓,和“孔刘”挤在又脏又破的汽车旅馆里上床,多异曲同工之妙啊。和玲姐的相似让我的童年阴影上线,回想起玲姐之死,不禁为将来设想的本文惨烈结局又多做了次心理建设。


角色死亡来得突然,着实在我意料之外。我本以为这对苦命鸳鸯得知李江俊出来后会踏上亡命之旅,东躲西藏,最后被逼到穷途末路,躲进一间小旅馆。一路逃亡让二人身心俱疲,他们都知道已经无处容身了,等天亮,失去珍宝的恶龙便会降临,迎接他们的将是比死亡更令他们恐惧的分离。但他们什么都没说,如同初识时默契地装作普通人相处般,他们心有灵犀在这一方小天地内,若无其事地作为新婚燕尔度过了甜蜜一晚。天色蒙亮的凌晨,他们以亲手杀死对方的方式殉情。而“李栋旭”则被匆匆赶来的李江俊从死亡线上拽回,恶龙重获珍宝,他们终究还是被分开了。


这是我预想过的情节,不过仔细想了想,还是现在这个安排更仁慈,至少在我看来如此。他们回旅馆就直面了最大恐惧,没有颠沛流离的逃亡,没有日复一日被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折磨精神,没有绝望后归于平静的疯狂,最重要的是,没有主动选择亲手杀死对方。比起缓慢而残忍地蚕食他们灵魂,让他们在绝境中主动走向灭亡,现在由李江俊出手,一击毙命的结局倒是给了个痛快。


这里讽刺的是,李江俊尽力扮演者被负心爱人伤害的苦情角色,开口却只是“快20年了”,而“孔刘”向“李栋旭”坦白身份后,担心的是“已经过去18年”,“李栋旭”听到“孔刘”说想要保护他时,回忆往事,也是“在过去的18年间”。诚然,李江俊可能特意把年份往大了里报,好让他的痴心爱人角色更贴合,但偏偏前面孔李二人都是“18年”,倒衬得他这个“快20年”尴尬无比。


说起来,这故事要是从李江俊的视角展开倒也有趣。因多年前受了“李栋旭”的帮助,欲念而起,孽根种下,他挖空心思抢了人来圈养,得不到回应就变本加厉凌虐。由欲生爱,因爱而恨,爱恨交织,万劫不复。正如一句“色日春花”的玩笑害了严小周一生,他不知他多年前回首的灿然一笑会让他万劫不复,“李栋旭”也不曾想到那年好心伸以援手会毁了他的后半生。


记得我那时评论提到“不要随便在路边捡受伤男人”的话题,感叹上天何其不公,好心搭救反而招来祸患,美人们的良善换来的却是虎狼的窥伺觊觎,殃及家人,甚至自己也赔了性命,关于这点想必包惜弱一定有诸多感慨能和后辈们交流。


在我眼里“李栋旭”和李江俊的这样的孽缘纠葛,这样的扭曲爱情故事才真应了原文名《prisoner of love》,所以我还挺喜欢后期改文名的,我理解为孔李主线的爱情故事不该有太多李江俊的身影。即使李江俊和手撕鸡都有着变态控制欲,疑似患有冲动型人格障碍,可“李栋旭”和每只牛完全不同,他并不是囿于感情才留在李江俊身边,他也没有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当“孔刘”告知他的父亲早已离世,劝他应该为自己而活后,他也欣然应允逃离计划,将自己全权交付给“孔刘”。和瑠可相比,“孔刘”得到的信赖和爱可以称得上是人生赢家了。是的,我到今天还在怨念每只牛的迟钝带给瑠可的伤害。


总之,《prisoner of love》这个文名更适合没有“孔刘”参与、只有李江俊和“李栋旭”的故事吧。想想,“李栋旭”为了逃离李江俊,主动报案自首,在李江俊重金聘请的律师前也没有丝毫上诉的意愿,最后在拘置所里自杀。他要李江俊看着自己一点一点脱离他的掌控,他要呆在李江俊看不见摸不着的地方永远离开他,他要李江俊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却无力阻止,他要李江俊品尝自己体验过的绝望。


世人只以为伤筋动骨便是极尽惨烈的酷刑了,其实不然,所谓酷刑,乃是由心而发,断了此人的念想,令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日夜倍受煎熬,永坠阿鼻地狱,世世不得超生,岂不比什么痛楚都来的刻骨?


严小周说得好啊,所以看到李江俊在“李栋旭”死后领走遗体,火化后也紧抱着他的骨灰不放手时,我丝毫不怀疑如果不是金塔摔落,骨灰随风飞扬,李江俊必然会和小皇帝朱炎明一样,一口一口吃下这个被他折磨一生的人的骨灰。


他死也不会放过他,他要他们纠缠不清,这辈子,下辈子,生生世世。


不过好在作者心慈,一场意外,“李栋旭”从精美的瓷坛里被释放出来,长风带走了他,这个被囚禁了半生的人,终于在死后得到了解脱。



看完全文的我,莫名再次想起了的沈千越,关于他的长相,我记了很多年。


说不清他长得有什么特别之处,只觉得黑是黑白是白,浓是浓浅是浅,深是深淡是淡,宛若一副水墨画一般。黑得是眼,白的是脸,浓的是无望,浅的是忧伤,深的是隐忍,淡的是疏离。


“李栋旭”那浓墨重彩的艳丽长相自是极为特别,与沈千越应当没有相似之处,可他骨子里的气质却总让我似曾相识,一样一度失望于这个世界,一样的由爱人的到来重燃希望,一样的因亲手送走爱人而破碎,连结局也出奇地相似——小时候被蜜蜂蛰一口都怕得要死的沈千越最后选择用磨尖了牙刷挑断静脉,而让“孔刘”剪头都视死如归的李栋也选择了相同的凶器插进喉咙。


青山冷水的沈千越走了,去找在黄泉路上等着他的以诚;渴望自由的“李栋旭”也走了,风会将他送去济州岛,去寻等着带他去日出峰的“孔刘”。


留下的人也许会记着他们的故事活下去,也许仍茫然无知继续忙碌着自己的事,但那都不重要了。





至此,关于《千生万劫》,我想说的大致说完了,接下来应该又到了废话时间,笑。


写这篇评我原以为一晚就够了,没成想写着写着总有别的话题乱入,为了让它们在这篇评里不那么格格不入,着实花了我一番心力。每天都在“啊啊啊啊啊啊啊我觉得今晚能写完!”和“不,这只是你的错觉”之间反复横跳,卒。


另外,写评时回去翻看原文才发现,长达17章的连载文,我居然没有几章是点了小红心的!顿时羞愧难当,想来当时作者看到我在完结章评论里大言不惭自称一路追下来的老读者时,也是一脸懵逼吧?毕竟翻遍回忆和记录,关于我这个ID的痕迹着实少得可怜,我惭愧至极啊。想来对于我所说的“找机会好好写写这一路的感想”的话怕是也没放在心上。


我保证,在这篇评发布之前,一定全都补上,实在抱歉啊。



关于评里乱入的角色,虽然我在评里基本解释过了,而且我觉得大多数都知道,但我还是统一全部列一遍,以示尊重,总不能把人家孩子带出来溜一圈都不给人正式介绍吧。


沈千越、沈以诚   出自小说《千里起解》


丁蟹、玲姐    出自电视剧《大时代》 评里提到的场景正是第36集玲姐之死


严小周、小皇帝朱炎明    出自小说《十大酷刑》 吃骨灰是该小说的经典情节


手撕鸡=及川宗佑、每只牛=蓝田美知留、瑠可=岸本瑠可    出自电视剧《Last Friends/最后的朋友》,原文名《prisoner of love》的同名歌曲是该剧的op。

这里解释一下,因为该剧涉及伦理敏感题材,剧情又极为狗血,所以我开头说作为热衷狗血的重口味人士,看到文名为《prisoner of love》时如获至宝。另外吐槽一下这剧让锦户亮这柔弱小身板打遍全剧无敌手真是太没说服力了!


最后,想为我的标题辩解一下,作为一个起名废,思来想去,直到这篇评写完,也没能想出个适合的标题,所以就干脆用了写评时听的歌——王菲的《容易受伤的女人》,出自《大时代》玲姐之死的名场面,这也算是模仿了我评的文——以剧的插曲名作为标题。考虑到原文写的是男人的故事,就把标题又稍稍改动了一下,于是成了现在看到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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